返回辽宁商业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辽宁省商业厅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政务公开 >  正文
“家电下乡”惠农利农 ——辽宁省商业厅整改落实措施之二
2009-03-11 15:44  文章来源:辽宁省商业厅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家电下乡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,落实科学发展观,统筹城乡发展,构建和谐辽宁,拉动内需,扩大消费的一项重要举措。通过家电下乡推广工作,引导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与流通服务体系,促进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面向农村、服务农民的家电商品销售网络,构建农村市场便捷、顺畅、有序的商品销售与服务体系,促进农村家电消费,提高农村家电商品拥有率,改善农民生活,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。按照国家统一要求,我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时间(补贴周期)暂定为4年,即:从2008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。目前,全省商业系统正在积极努力,力争经过4年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,使百户家庭彩电拥有率提高5个百分点,冰箱、洗衣机、手机拥有率提高10个百分点。
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网站管理: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 吴 博 电话: 010-65198950 Email: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内容组织: 辽宁省商业厅 联系人: 张 悦 电话: 024-86894801 Email: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技术支持: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: 吴 燕 电话: 010-51651200-600 Email: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